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属各高校、企业党委: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新一轮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经研究,将原《安徽省干部在线学习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为《安徽省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9日
安徽省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根据《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新一轮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干部网络培训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全面增强执政本领为重点,突出政治训练、政治历练,把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穿全过程。
第三条 干部网络培训坚持政治统领、服务大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精准施训、全员覆盖,坚持改革创新、共建共享,坚持联系实际、从严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按照统一管理、省市联动、适度分级、共建共享的要求,建设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全省干部网络培训平台。
第五条 参加干部网络培训的对象为全省各级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村(社区)基层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内容与形式
第六条 干部网络培训主要内容有:
(一)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在大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的同时,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二)党性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廉政教育、党的宗旨和作风教育、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世情国情党情教育、政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学习教育等。
(三)专业化能力培训。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等,聚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七大战略”、打赢“三大攻坚战”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组织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
(四)知识培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建和哲学、历史、科技、国防、外交等各方面基础性知识学习培训;开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培训;抓好总体国家安全观、统战、民族、宗教、金融、保密、统计、城市规划管理、质量发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产权、心理健康等方面学习培训;加强形势任务教育。
(五)省情培训。充分挖掘利用我省丰富红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加强省情教育以及安徽优秀文化宣传教育;紧扣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以及“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等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第七条 干部网络培训以学员自主选学为主,并通过专栏、专题班、直播课堂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同时,提供多种数字资源、公开课、省情数据库等供学员参考使用。
第三章 培训管理
第八条 实行实名制。一名学员一个帐户。各地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各分中心)负责参加网络培训干部的学籍管理,及时录入新参学干部信息,并做好干部工作单位、职务职级等基础信息维护。干部因退休、辞职、去世等原因不再参加网络培训,应及时删除账号。
第九条 实行学年制。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为一学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补学补考期。学员须按年度完成学习任务,未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的,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学补考。
第十条 实行学时制。学时分为必修学时和选修学时,学员每人每年网络培训学时不低于50学时,其中,必修学时需达到一定比例。学员完成必修课学习并通过考试可获得必修学时;完成选修课、专题班学习以及参加各类教学活动等可获得选修学时。
第十一条 实行证书登记制。学员按规定完成年度学时要求的,可获得安徽干部网络学院颁发的“网络培训结业证书”,作为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严肃政治纪律。学员可以在学员论坛、专题班讨论组以及各类教学活动发言区发表学习感受,交流学习体会,提出意见建议,但所发言论不得违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强化学风建设。网络培训提倡主动、有序、循序渐进地学习,严禁层层加码、片面追求过高学时,坚决杜绝“代学代考”“挂机学习”、使用外挂软件学习等现象。学员使用违规手段获取的学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并予以通报。
第四章 管理体制和考核
第十四条 省委组织部履行全省干部网络培训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各地各单位要确保干部网络培训经费及软硬件设备的投入,积极支持干部参加网络培训。
第十五条 安徽干部网络学院负责建设、维护和管理功能完善的网络培训平台,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形势任务、培训需求等制定年度网络培训工作要点和教学计划,定期发布干部网络培训教学内容,组织建设高质量、有特色的网络课件,提供有针对性的教学管理服务,指导和督促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落实。
第十六条 各市、县(市、区)组织部门及省直各单位要设立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分中心或确定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管理本地本单位干部网络培训的计划制定、学员管理、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十七条 各地各单位要将干部网络培训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对单位网络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不力的,应及时予以通报,并酌情扣分。
当年未完成网络培训学时要求的干部,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2年未完成网络培训学时要求的干部,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一个考核周期(5年)中连续3年及以上未完成网络培训学时要求的干部,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对网络培训开展质效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地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9年11月9日起施行。《安徽省干部在线学习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